昨日,司机王云涛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号牌,被罚3000元,记24分。泉州市交警支队驾管科称,在一次交通违法中被记24分的非常罕见,该驾驶员将要参加为期7天的理论学习,并通过考试,才能取回驾驶证。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直属机动大队机动中队王警官介绍,7日中午11:30,他们接到市民举报称,市区田安北路有一辆牌号为闽A03977的假牌车。“车牌上的字体和防伪标志,与真牌不一样,肯定是假牌。”当时,驾驶员王云涛正坐在车内,交警要求他出示行驶证,王云涛谎称没有带。“没有带行驶证,我们就要扣车。”听到交警这样一说,王赶紧拿出行驶证的副证,行驶证显示该车是福州市峰源树脂工艺品有限公司所有,交警检查后发现,行驶证上的发动机号与车辆的发动机号不一样,车架号是一样的,行驶证明显是假的。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交警搜查车内后,又找到一本该车的行驶证副证,该证显示车是福州市峰源树脂工业有限公司所有,与之前那本证所属的公司仅一字之差。那本副证假得更离谱,字体和发证机关都与真证差别很大。
交警怀疑该车是走私车,遂将王云涛带回调查。王云涛称,那辆车是老板的,他只是驾驶员,对车的来历和问题一概不知。昨日,王云涛因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被罚1500元,记12分;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被罚1500元,记12分。至于该车是否为走私车,目前正在调查。
按照规定,记分分值满12分的机驾驶员,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将被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考试合格后发还。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不参加考试的,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经过7天学习并参加理论考试合格的,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再次记满12分的,除须重新参加理论考试外,还须增考实际路考。该驾驶员一次就被记24分,到底是要参加理论考试,还是也必须参加实际路考呢?对此,泉州市交警支队驾管科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驾驶员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被记超过12分,因此,他只需参加7天的理论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