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城市医疗救助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城市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分类别
患重病可获救助
该办法规定,救助对象是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居民。第一类救助对象包括四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即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重度残疾人。第二类救助对象包括两类: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