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泗海 实习生 蔡立江)“我市将选定具有适度利用功能的宝珠屿、大兔屿、小兔屿、猴屿、土屿、鳄鱼屿和大离浦屿等7个无居民海岛作为预备对象,探索适合我市的保护性开发模式。”在昨日的“海岛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论坛上,副市长潘世建介绍了我市针对无居民海岛的管理理念。
潘世建介绍,我市拥有各类岛屿22个,其中有17个为无居民海岛。早在2001年,我市就拟定了厦门海域无居民海岛管理办法。2004年,经省市两级人大的审批,我市通过了《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这也是全国首部地方性无居民海岛法规。
潘世建说,目前我市对于这些海岛的功能分为一般保护、适度利用及特殊保护三类。对于特殊保护海岛,将不开发,而且进行全面保护。而对于将适度利用的,将根据相关程序,论证后进行适当开发。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周鲁闽说,对于我市无居民岛屿的开发,这些年来有不少个人和公司表达了很强烈的愿望。但是,他们提出的开发方案并没能完全通过论证。他说,与其开发得不成功,还不如将这些难得的海洋资源留给子孙后代。周鲁闽表示,如果开发方案能通过多方论证,他们会考虑将无居民海岛租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