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21时许,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鹭江宾馆前的斑马线上,一对表姐弟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警车撞飞,表姐身亡,表弟受伤。据悉,肇事司机范荣华是三明市人事局职称科科长,借车民警王英是厦门市公安局一民警。事发后,范荣华被警方刑拘,王英被停职、关禁闭(详见本报昨日Y1版报道)。
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就此事,再次向媒体通报进展情况,以下为警方通稿内容:
8月20日,厦门市公安局一警车肇事后,22日,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确定驾驶该警车的范某华负全部责任,行人不负责任。
交管部门查明:事发当晚,范某华受厦门市公安局民警王某的邀请,到湖滨南路一酒家吃饭。21时25分吃饭完毕后,因王某喝了酒不能开车,便打电话叫人来帮忙开车,但范某华提出由他来开车,遂驾驶该警车,王某坐在副驾驶座上。21时40分左右,当范某华驾车行驶至鹭江宾馆对面路段时,遇到由西向东在斑马线行走的行人黄某(女,43岁,厦门人)、谢某(男,38岁,泉州人)时,范某华将两人撞伤。黄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抽血检测,事发时范某华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车。范某华今年1月5日取得C1驾驶证(准驾车型为9座以下汽车),驾驶该警车(12座)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范某华已于21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民警王某“公车私用,违规将警车交给饮酒后的非警务人员驾驶”的问题,厦门市公安局正在抓紧时间调查处理。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已就此事发出通报,要求全局民警要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加强队伍管理。 (通讯员 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