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7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暑期学校、托幼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部分在暑假期间不放假的托幼机构和在暑假期间举办各种校外教育培训的机构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保持活动场所、居住场所及培训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开窗通风;二是对于有流感样症状的幼儿、学员要及时督促家长带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三是托幼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2小时内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进行必要的大型聚会活动在制定安全预案时必须含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以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