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检费和驾驶员考试费等收费新标准6月1日起执行
驾考首次补考不能收费
早报讯 驾考第一次补考不能收费;汽车年检每次100元,第二次及以上复检的,按标准的30%收取……昨日,重新核定后的福建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及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等收费标准正式发布,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新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至2012年5月31日。
驾考第一次补考
不能收费
新收费标准明确规定,驾考第一次补考时不收费,第二次补考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第三次及以后补考的,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汽车驾驶员实施考试费标准为:科目一80元/人次;科目二380元/人次(未使用电子考试系统的320元);科目三100元/人次。对考试不合格者需要补考的,第一次补考不收费,第二次及以后补考的可收取补考费。
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租用考试场地对汽车驾驶员实施考试的,向场地所有者支付考试场地租赁费。租赁费由公安交通部门从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费中列支,不得另外向参考人员收取。具体标准为:科目一50元/人次;科目二130元/人次。
考试者在租用场地参加考试不合格的,第一次补考,场地所有者不收场地租费,第二次及以上补考,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取补考的场地租赁费。
拖拉机检测费、拖拉机驾驶员考试费收费标准,仍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执行。摩托车考试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50元,具体委托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记者同时了解到,此次新确定的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收费总水平与现行的相比变化不大。其中,凡受训人员自愿要求进入专用场所训练的,所纳场地使用费标准,由场地所有者收取,收费必须使用税务发票。
汽车年检每次100元
相关规定明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即俗称的年检站)对使用检验设备上线检测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含机动车尾气环保年检费)的收费标准为:汽车每车次100元;三轮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每车次60元。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时,不得收费;第二次以及以上复检的、按上述核定收费标准的30%收取。
另外,类似于福州,已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车辆检测站对机动车检验收取的检验费,应参照该收费标准执行,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