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在全国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建设厅、监察厅随即召开相关会议,作出相应部署。
按照建设部、监察部的要求,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部署动员阶段,要求在4月30日前上报本地区专项治理开展方案;二是实施阶段,要求各地于7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10月底前,省建设厅、监察厅将对各地进行抽查;三是巩固、深化阶段,要求完成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长效机制,规范规划管理工作。据悉,省建设厅、监察厅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职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