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为北京市顺义区某汽车驾驶学校与其员工劳动争议仲裁案中的60余名员工发放工资案款,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
被执行人北京市顺义区某汽车驾驶学校拖欠其60余名员工的工资款迟迟不予支付,经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后仍拒不履行,严重侵害了有关员工的合法权益。2008年末,驾校因经营不善被责令停业,相关员工曾在2009年元旦前围堵被执行人教学和办公场所并到各有关部门频繁上访,妨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立执行案后,该院院庭领导对本案高度重视,经反复研究,决定采取灵活措施,尝试寻找愿意代管驾校的单位,尽量盘活驾校资产,维持驾校生存。
经过承办人的大量工作,有多家企业和个人有意接管维特驾校。区法院与教委、民政局、镇政府、车管所等几家单位协商后,经过认真、细致的筛选,确定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某出租汽车公司接管维特驾校。该公司支付了驾校拖欠60多名教练的60多万元工资,并将日后招收学员学费的15%用以偿付安置1800名学员的费用及驾校拖欠的其他债务。
该案的执行盘活了经济资产,还引入经营良好的企业接管驾校,教练们得到了被拖欠的工资,驾校债权人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实现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