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 即日起,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止生产、配制、销售以黄丹为原料的爽身粉等化妆品。
“黄丹”又名铅丹,主要成分是四氧化三铅,属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有关举报,反映某地区有使用中药材“黄丹”配制爽身粉,可能影响消费者的健康。我省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也将对辖区内爽身粉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配制爽身粉尤其是使用黄丹配制爽身粉、非法经营爽身粉等化妆品,以及使用非化妆品级滑石粉原料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