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处了解到,日前,我市交通、公安部门联合下发《加强教练车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意见》,对全市各驾校教练车进行规范化管理,无证无牌的将坚决予以取缔。
市运管处驾培科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有驾校34家、教练车近千辆,其中不少已过报废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意见》下发后,我市运管和公安车管部门近日将联合行动,对全市驾培市场的教练车进行整顿。“这对于改善学员学驾环境、提高驾培机构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培训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都将起到促进作用。”
《意见》规定,今后,我市驾培市场教练车必须经过交通运管部门核准,并取得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牌方可教学。无教练车证牌的视为“黑教练车”,将坚决予以取缔。
教练车必须在符合规定的场地和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内进行教学培训,严禁私设培训点、异地培训。
教练车必须具备相应技术条件,技术参数应与公安车管部门考试车辆要求一致,具体为:大型普通客车、货车车长不小于9米,轻型普通载货汽车车长不小于5米,小型普通载客汽车(轿车)车长不小于4米。
同时,教练车应按规定装有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和灭火器等辅助安全装置。新增车辆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同时符合教练车数与相应执教车型教练员数1:1.1比例要求。
“驾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淘汰不符合培训考试车型要求的车辆,报废车辆不得从事教学活动。已报废和被注销的教练车必须及时向公安车管部门上缴教练车证牌,不得瞒报和转作他用。”该负责人说。
据悉,我市驾培市场教练车将实行教练车标识管理。教练车都必须按照规定统一喷涂所在驾校名称、全省统一的教练车标识和运管部门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