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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整顿工作总结

2009/4/5 来源:泉州驾校网 访问数:9222 我要评论(0)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简称驾培)行业经营行为,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在市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市道管处结合我市驾培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于2008年5月至12月底组织开展全市驾培行业整顿工作,现就整顿工作总结如下:

二、取得成效

(一)驾培机构的基础设施进一步的完善。

通过开展驾培行业整顿工作,驾培机构的基础设施进一步的完善提高,大部分驾培机构场内训练场地硬化面积符合要求,场内训练道路科目设置较为科学规范,教练员与教学车辆的比例和教学车辆与教练场配比符合要求,教学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配置并投入使用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和教学磁板,无纸化理论考试计算机已基本配备,部分驾培机构还配备了汽车驾驶模拟器。

(二)驾培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的规范提高。

通过开展驾培行业整顿工作,驾培机构自觉加强了对教学车辆、教练员、教学质量、资料档案和经营行为的管理。对教学车辆使用和技术管理更加规范,并按省运管局的要求淘汰使用年限在8年(大客车、大货车10年)以上的教学车辆,全市全年共淘汰超使用年限的教学车辆458辆,确保了培训教学安全。加强了教练员管理,与教练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业务和安全学习例会,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活动,教练员的教学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注重抓好培训教学质量,组织教练员制定编写授课教案,按教学大纲进行施教。按规定规范较好地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及各种内业资料档案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对培训收费进行公示,与学员签订驾驶培训协议,教练员能与学员签定教学承诺书,向学员发放结业证书。

(三)驾培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的改善

整顿期间和交叉检查中发现查处存在问题驾培机构12次/家,受理、查处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驾培机构违规经营,教练员未按教学大纲施教、教学过程中服务态度差等问题36起。针对驾培机构存在问题,分类进行处理,通过开展驾培行业整顿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遏制了非法培训活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改善市场经营环境

(四)行业管理的思路、理念进一步的拓展提升

各县(市、区)运管所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的同时,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理念,努力提升驾培行业管理水平,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讨行业管理新思路,引导驾培行业规范发展石狮市运管所积极配合市处开展探讨驾培行业进行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前期工作,组织辖区内驾培机构座谈,了解、分析企业对改革试点的意见。南安市运管所引导辖区内驾培机构加大投入配备汽车驾驶模拟器,并积极研究加强对行业管理的办法,已着手准备要求驾培机构在训练场地安装“电子眼”的试点工作晋江市运管所积极引导企业整合重组、做大做强,晋江市益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和晋江市五里安发机动车培训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经过充分酝酿,已在进行整合重组,并更名为:晋江安发机动车培训有限公司,运管所及时予以指导,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另有部分有经济实力、管理规范的驾培机构在相关县(市、区)运管所引导下,也在跨县(市、区)区域逐步兼并部分小、散、弱的驾培机构,推动我市驾培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驾培市场得予进一步整合和提升。

三、主要做法

(一)调研分析、查找问题。

按照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驾培行业管理和驾培市场进行调研,分析、查找目前驾培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分类以下几方面。

1基础设施条件。个别驾培企业组织管理机构不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场内训练场地、场内训练道路的科目设置不够科学规范;教学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

2教练员管理。驾培机构对教练员管理不到位,未签订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未组织开展的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继续再教育学习;教练员仍存在着私自招收学员,擅自进行异地培训、场外培训;个别教练员仍有吃、拿、要学员的现象;教练员未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施教,未按培训承诺书兑现承诺,教学日志未按规定填写,学员学习课时得不到保障;教练员的服务水平,教学态度尚存在一些问题,不时出现学员投诉现象。

3、教学车辆管理。驾培机构对教练车管理不到位,部分的教学车辆形式上企业的、实质上是挂靠经营的;教学车辆仍存在着场地训练未按规定进驾培机构自有场地进行训练的现象,实际道路训练教学训练较为随意;教学车辆的技术管理还未引起驾培机构的足够重视。

4教学培训管理。驾培机构没与学员签定培训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兑现教学承诺;没有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颁发结业证书;对教练员的聘用只为报班,实则挂名,甚至冒充教练员会签培训记录;对教练员的教学教案无认真进行审核,甚至无组织学员上理论课,严重影响培训质量;对参加考试未通过的学员,没有组织补课及增加实操培训,学员意见较大。

5、驾培市场。部分驾培机构经营管理理念未根本转变,小、散、弱的驾培机构仍然占有一定数量,采用虚假广告招揽学员非法经营异地培训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针对我市驾培行业的实际情况,市道管处5月14日印发了《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整顿工作的通知》(泉道管[2008]55号),制定了加强驾培行业管理工作,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认真落实教学大纲,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加强驾培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改善市场经营环境,鼓励和引导驾培机构走品牌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经营道路,推动我市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的工作目标。成立了以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县(市、区)运管所所长为成员的驾培行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以基础设施条件、教练员素质、教学车辆的管理、驾驶员培训质量、经营行为、基础管理为整顿工作内容。

(三)严密部署、认真落实。

1各县(市、区)运管所严格按照市处的工作部署,把整顿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辖区驾培机构动员会,对驾培行业整顿工作内容进行宣贯,督促驾培机构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2加强对驾培机构监督检查,结合开展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督促驾培机构加大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对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和违规经营的驾培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

3强化对教学车辆的技术管理和日常动态管理,督促驾培机构按规定对教学车辆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建立教学车辆管理档案。按省运管局的要求淘汰使用年限在8年(大客车、大货车10年)以上的教学车辆,提高教学车辆的技术状况。

4注重引导驾培机构抓好教学规范,要求按《教学大纲》规定制定编写授课教案规范教学程序督促各驾培机构加强对教练员队伍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进行公示。

5、积极引导驾培机构提升科技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人性化、直观化、感性化教学,投入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和教学磁板,无纸化理论考试计算机。配备汽车驾驶模拟器。

6加大市场稽查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进培机构教练场地检查和路面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章教学车辆45起有效遏制非法培训活动,纯净驾培市场。

 (四)加强监管、明确措施

1、对驾培机构丧失训练场地资质条件的,教学设施设备配备不全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注销其经营许可。

2、对驾培机构教学车辆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予核实“培训记录”。

3、对驾培机构场内训练道路的训练科目设置不够科学规范等基础设施不足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核实“培训记录”。

4对驾培机构教学车辆未按规定喷涂驾培机构名称、报名电话及运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的,基础档案不完整、未及时更新,与学员签订的驾驶培训协议不够规范等管理不规范的,责成其限期改正。

5、对驾培机构教学日志未按规定如实填写,场内道路科目训练时教练员无随车进行教学等违规行为,应责成其进行整顿。

(五)建立机制、强化管理

加强与市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两部门联合印发《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泉州市公安局文通警察支队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车辆新增准入和变更管理的通知》(泉道管[2008]84号)和《关于做好学员道路训练路线和时间指定工作的通知》(泉公交警驾[2008]7号),进一步强化我市驾培行业管理工作。

(六)交叉检查、促进规范。

按照《2008年市交通局第四次党组成员会议纪要》([2006]5号)的要求,结合目前开展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整顿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处制定印发了《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泉道管〔2008〕126号),抽调部分各县(市、区)运管所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于12月4至11日,对全市经许可的97家驾培机构,按区域划分为三个片区,进行交叉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交叉监督检查,组织各县(市、区)运管所人员进行互检互查相互学习,提高了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检验驾培行业整顿成效,促进培行业的进一步规范。

(七)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根据检查组开展交叉监督检查的情况汇总,市处印发了《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泉道管〔2009〕3号),对监督检查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进行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存在较突出问题的驾培机构,市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会同辖区运管所逐家检查、督促其进行整改,指导、引导驾培机构规范化管理。

四、驾培机构仍存在的不足

(一)基础设施条件尚须进一步加大投入。

个别驾培机构基础设施投入仍有不足,场内训练道路的科目设置不够科学规范;多媒体教学设备、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和教学磁板配备和使用不到位;小、散、弱的驾培机构仍然占有一定数量。

(二)教练员管理尚须进一步加强。

驾培机构对教练员管理仍不到位,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继续再教育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教练员擅自招收学员,未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施教,教学日志未按规定填写,进行异地培训、场外培训的现象仍然存在;教练员的服务水平,教学态度尚需进一步规范

(三)教学车辆管理尚须进一步规范。

个别驾培机构对教学车辆的动态管理不到位,教学车辆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未按规定安装副后视镜,消防灭火器材逾期未及时更新,未按要求喷涂驾培机构名称、报名电话及运管部门的监督电话。

(四)教学培训管理尚须进一步强化。

驾培机构与学员签定培训合同流于形式,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兑现教学承诺;基础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更新;教学日志、培训记录未按规定填写驾培市场仍然存在采用虚假广告招揽学员非法经营异地培训等不正经营行为

五、行业管理层面上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驾培管理机构尚未明确设立、人员尚须充实。

驾培管理机构设置不明确,驾培业务管理人员不足,基本都是兼职,业务知识水平不高,工作经验不足,对市场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

(二)科技信息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投入。

科技管理的应用严重不足,电子网络管理系统尚未建立,个别基层运管所相应的管理电脑都未配置,目前驾培管理工作仍处于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

(三)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强。

与公安交警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尤其在培训和考试管理的衔接,以及教学车辆实际道路训练路线和时间的指定,以利于规范培训行为。

(四)驾培行业管理的法规缺陷。

驾培行业管理法规仍存在诸多缺陷,如对驾培机构违规经营、教练员不规范教学等违规行为的无法进行经济处罚,教练员证的证件吊销无法律依据。对驾培机构异地招收学员未做出明确规定,行业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大研究探索。

六、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将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探讨驾培行业管理新思路,进行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二)推进电子网络信息化管理进程,应用科技加强驾培行业规范管理。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

(四)适时引导成立驾培行业协会,促进驾培行业的自律。

200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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