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陈满意 陈莉莉 郑燕火)汽车送去维修期间,维修店在没有经过消费者林先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并造成交通违规。近日,林先生接到交通违规通知书后向维修店索赔,没想到维修店却一直找借口躲避责任。
两个多星期以前,林先生的汽车出了故障,送到灌口一家汽车维修店维修,“当时很放心,也没有多想,钥匙交给维修店就走了。”前段日子,林先生收到一份交通违规通知书,“一看时间竟然在维修期间,车子肯定被他们用了。”林先生开始找维修店的负责人交涉,要求得到赔偿,但维修店多次寻找借口推托不予处理。无奈之下,林先生只好到灌口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介入协调,维修店才道歉并派人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