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都通过了却领不到驾驶证,学员申某怒将驾校告上法庭。虽然庭还没开,驾校就发了驾驶证。但申某并没有撤诉,在法庭上,驾校称拖延发证是因为交警电脑升级,这一说法没有证据证实,也没有说服力。日前,法院判决驾校应该赔偿该学员的误工费1400余元。
考试过关却拿不到驾照
2006年初,申某与越秀区一间驾驶学校签订了一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及《补充条款》,约定:驾校为他提供培训车辆、理论教材、培训教员、培训场所,安排他到公安部门规定的路段训练。签约后,申某向驾校交付了4180元培训费。3月8日,申某开始上车练习。6月初,申某参加了理论考试,7~10月申某总共考了3次(含两次补考)蝴蝶桩一直没有通过,2007年3月2日申某通过蝴蝶桩考试,7月28日申某通过最后的路面考试。
考试都过了关但申某等了三个月也没见驾驶证,11月15日,申某便将驾驶学校告上法庭,要求驾校为他办理并交付驾驶证,同时支付迟延办理驾驶证违约金1500元,及赔偿误工费。
这一招还真见效,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11月28日,驾校将申某的驾驶证交给他,驾驶证上载明申某初次领证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而与申某一同参加考试的学员9月17日就从驾校领了驾驶证。这让申某更加生气,他决定不放弃诉讼,一定要讨回个说法。
在法庭上,驾校将责任推给了交警,称未能及时将申某的驾驶证发出是由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脑升级,以及申某是由广东省考场转到广州市考场造成的。
驾校要赔千余元误工费
法院日前作出判决,称驾驶证显示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07年9月10日核准,说明在2007年9月10日之前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审核了申某有关申请驾驶员资格所必备的资料。
因此,驾校称未能及时将驾驶证交给申某是由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脑升级及由广东省考场转到广州市考场造成的缺乏说服力,且对这样的说法也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故不予采信。
法院判定驾校赔偿申某误工费1401.90元。
来源: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