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红包真的可以包过吗?以下是名叫KAREN网友在《学员投诉:教练索要红包》一文中发表的评论:
(我们教练更贼了,我2007年报考,到现在还没考倒杆,一段日子找了好多投诉的,可最后还是没人帮我!很烦!
一看到收红包事件,我就想说说我们那教练,真的很不行,没见过这样的人.
AA在考最后一科,教练说给那考官200元,只要不是出太大问题,包过.不然很严,不好过的.要不要.AA说,不用了,我想靠自已的技术,教练走了又重新说了好几次.AA都说不用.然后AA去考试.来了,我们问过了没有啊..当时教练有在,他骗我们说没过..最后等教练走后,他说骗你们的.我有过..那个考官说通过了.我也不相信,问了另一个,也说通过了..后面教练来了说,叫你交200,你偏不,看.现在没过了吧..我帮你给考官200.他才让你过的..看.你停车,停那的不整齐,你200给我..我刚已经帮你交了...
事情就这样.你们说说看,这教练,要是真没过.我们要补考不行吗.补才也才几十来块,补考也才多少钱.谁叫你帮我先出那200..哪有教练这么傻会没问就给警官200的.你们说是不是啊!
那AA就是不给,教练本来就没理,所以没强要)。。。。。。
在此,泉州驾校网建议广大学车网友认证阅读以下规定,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泉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规定》
根据公安部第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公安部有关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规定,严肃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体现驾驶人考试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驾驶人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确实保障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规定
(一) 考试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安部《泉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同时取消考试员资格,按支队有关规定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1、 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发机动车驾驶证的。
2、 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的。
3、 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的。
4、 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的。
5、 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的。
6、 其它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
(二) 考试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中止考试员资格,按支队有关规定重新调整工作岗位。
1、 不按规定当场签署意见并公布考试成绩的;
2、 刁难、训斥考生的;
3、 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二、驾驶人培训机构纪律规定
驾驶人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的,支队将暂停受理该培训机构驾驶人所有科目为期三个月考试预约业务,同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停业整顿。
1、 利用学员考试机会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以外的所谓“攻关费”等其他费用的;
2、 发现本机构教练员违规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予制止且没有对教练员进行严肃处理的;
3、 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教练员纪律规定
教练员有下列行为的,支队将其列入黑名单信息库,取消其招收学员的资格,同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其教练员资格。
1、 学员考试时,向学员收取物价部门核准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其它费用”)的;
2、 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学员纪律规定
学员有下列行为的,支队将按照规定取消考试的各科目成绩。
1、 在考试中向考试员行贿的;或主动通过培训机构、教练员交纳其它费用的;
2、 隐瞒或包庇培训机构、教练员向其收取其它费用的;
3、 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五、其它
举报人主动举报培训机构、教练员索取其它费用的,支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守秘密。
1、 凡提供有效证据,举报培训机构、教练员向学员收取其它费用的,支队将负责追回被收取的其它费用并全部退还给学员。同时,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2、 举报人为培训机构或者学员的,在按上述规定奖励的同时,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优先安排考试。学员已经考试合格的,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3、 举报电话: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8018022、88018122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 8675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