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早报讯(记者王昆火)昨天,在晋江梅岭工业区上班的高先生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今年初,他把在江西老家的摩托车骑到晋江,前天在晋江市区崇德路时,被交警拦下,说是外地牌照的摩托车不能在晋江骑,要罚150元扣2分。
昨天,记者从晋江交警大队青阳一中队获悉,按规定:拖拉机、农用车、后三轮、核载0.75吨(含)以上的货车、12座以上营运客车(不包括公交车)(长途汽车站的客车只能从指定线路迎宾路进出)、非晋江籍的摩托车等车辆,都不得驶入晋江中心市区(东起和平路、西至世纪大道、南连长兴路、北接双龙路以内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晋江交警还提醒车主,从今年3月1日起,和平路双沟环岛至普照环岛路段也禁止4吨(含)以上的大型货车、汽车拖挂车,在每日的15时至20时驶入。如果这些车辆违反了禁令标志指示,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将罚款150元,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