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之窗讯(记者王金植)“我的车被别人套牌了。”交警接到报案后一查,好家伙,该套牌车不仅套用别人的车牌,而且还是一部赃车。昨日,交警通过本社提醒,失主请尽快到安溪凤城交警中队认领该车。
近日14时35分,安溪凤城交警中队值班室接到一报警电话,称在新安路保险公司环岛路口有一辆五菱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套用车牌,车牌号码为闽C38376。接到电话,值勤民警林柠马上带领有关人员到达现场。现场有一辆同车牌号码的菲亚特灰色小轿车,原来报警人为小轿车车主,杨某明,安溪城厢镇人氏,其路过此地时发现别人套用他的车牌号码,于是立即打电话报警。林警官通知清障车到现场将车拖走,同时请报警人到交警部门协助调查。
据核查,闽C38376的号牌确为杨某明的小车所有。为了通知五菱牌汽车车主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林警官印取车架号,通过数字证书查询车主联系方式。这一查,却发现该车为一部赃车。该车原车牌号为闽CK5608,车主苏某钦,晋江人氏,该车于2007年5月3日被盗。
据安溪凤城交警中队陈指导员介绍,因赃车是停在路旁的,所以没有抓到该车驾驶员。目前,他们正对该案进一步调查。不过,他们已经要求失主前来认领,但是时过多日,仍未见人来认领。
陈指导员提醒,闽CK5608号的车主请尽快携带行驶证等有关证件认领车辆,以免车辆放久了部件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