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名车主只有7人愿意花钱赎回
东南早报讯(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尤巧丽)李某偷走25副车牌,想狠狠敲诈车主一笔,没想到大部分车主并不买他的账,只有7人愿意花钱赎回车牌,自己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被判入狱两年。鲤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这起偷车牌进行敲诈的案件,给发生于泉州市区的系列车牌失窃案画上圆满句号。
去年8月19日,陈先生将车停在新门街250号楼下,办完事回来一看,车牌早已不知所终,雨刮器下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陈先生的车牌在他手上,若要取回先汇200元到户名为吴某某的账户上。纸条上还留下一个联系电话。陈先生立刻拨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男子说车牌确实在他手上,想要的话就赶快去汇款,否则他就要把车牌毁掉。陈先生平时工作很忙,怕补牌麻烦,便在当日下午3时许到建行汇了200元到那吴某某的账户上。忐忑不安中,那男子打电话过来告诉陈先生车牌在哪里。陈先生随后将车牌拿到手。
其实,陈先生只是众多受害者中的一个。黄先生更加倒霉,一周内,他的车牌被盗窃了两次,每次雨刮器上都附有纸条,纸条的内容一模一样,都是要花钱才能拿到车牌。第一次,黄先生马上汇钱,很快拿到车牌,第二次没汇钱,车牌也没拿到。
但更多的车主选择了不予合作,而是自己去补办车牌。杨先生等16人在车牌被偷后,坚决不跟案犯合作,不汇钱给案犯。
类似案件频频发生,直至去年9月6日,案犯李某落网。
从去年8月19日至9月6日,李某先后到市区新门街、涂门街和丰泽区汇金广场等地,使用老虎钳、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盗拆陈先生等23人的25副汽车车牌,并在被害人车上留下纸条,让被害人在指定的账户上汇入200元至300元不等的人民币赎回车牌,至被抓获时,李某共敲诈5950元,得手1250元。其中16人不予理睬,使得李某敲诈钱财的意图落空。鲤城区人民法院日前以敲诈勒索罪判李某入狱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