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缘于袭警,双方各执一词,此事厦门市公安局督察科已介入调查
早报讯(记者周长锋文/图)昨日上午10时左右,湖滨一里小区发生一起纠纷:执法交警自称遭袭,向违法停车的司机喷辣椒水。司机刘先生称交警用防暴辣椒水喷了他三次;而当事警官则对记者称,当时刘先生袭警,使用警用配备是合乎规定的。此事厦门市公安局督察科已介入调查,表示将给司机一个答复。
司机:我只是“伸手”求情
记者昨日到现场时,当事双方仍在。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停车是想接老人家去医院,“只是临时停一下”,不料现场交警就过来拍照贴罚单。于是刘先生伸手对警官说:“不要拍照,算了吧,一会儿就走。”可执法的警官却拿辣椒水喷了过来,“第一次喷在我的左眼,当时感觉凉凉的,火辣辣的,非常难受,我随即去找矿泉水冲洗,第二次喷在脸颊部,第三次喷在我的后脑”。就此,刘先生质疑:自己并没有做什么,警官有必要连续喷三次辣椒水吗?
就此事,记者询问旁边店面的几家商户,他们均表示“没看见”。有的则表示只看见当事人在闹,但对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警官:我受到袭击和威胁
当事张警官的说法是:当时他站在执法现场,看见违法车辆就拿出相机要拍照、开罚单。这时司机靠过来,不让拍照,“而且开口闭口威胁,同时用手肘击来”。看见情况不对,他才使用辣椒水。司机用矿泉水冲洗后,“又跑过来想袭击”,他才又喷了两次辣椒水。
“由于该小区是开放式的,日常秩序由交警部门负责。但该路段没有划停车范围,路边没有禁令牌。虽然没有禁令牌,但也不能停车。驾驶员有培训上岗,对这些规定应该知晓。”张警官告诉记者,在解救群众时遇到危险,人身受到攻击或者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就可以使用警用器械。他是在自己受到袭击和威胁时使用警用配备的,是合法的。
张警官还表示,市民如果认为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过错,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督察:此事还需进一步调查
随后,厦门市公安局督察人员赶到现场,将当事人带走了解情况。处理此事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双方各有说法,此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截至昨日截稿之时,警方仍未对此事作出进一步说明。
来自刘先生方面的消息,警方督察人员对情况进行了解后表示将于本周五就此事给他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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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防暴辣椒水喷射器作为新武器,不会造成人身永久性伤害和痕迹,在无严重治安危害、治安对象一时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使用,能迅速控制局面。
该喷射器的内容物是高纯度辣椒提取素(OC),无毒无后遗症,非催泪瓦斯,不是违禁品。使用时只要对准对方的脸部喷出,就能使对方在短时间内丧失视力,咳嗽不止,满脸火辣,完全失去反抗能力。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