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讯 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大油耗车辆、船舶,将不允许进入我省运输市场。我省近日出台交通行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我省将推广车辆船舶节能减排技术,开展港口、公路节能技术设备改造,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全省交通行业实现营运车辆每百吨公里、船舶每百吨海里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总目标。
意见称,我省将引导交通行业选用节能型车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运力,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鼓励使用柴油汽车及多轴重型车、专用车和集装箱车,逐步提高其在运营车辆中的比例。鼓励节能低排放的车辆,投放到经济效益好的营运线路,到2010年实现新投入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全部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城市间高速客运、国省道干线客运和旅游客运主要由高中级客车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