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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车、肇事后伤人逃逸。前晚9时许,发生在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茶会小区附近的一起交通事故,几乎汇集了所有驾车违章违法类型。
昨日上午,晋安区交巡警大队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将肇事司机陈某抓获,并对他处以行政拘留20天。车主陈某某涉嫌将车辆借给没有取得驾照的陈某,被罚款2000元并被吊销驾照。
前晚9时33分,晋安区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白色双排皮卡车与一辆大货车在晋安区后浦路茶会小区路段发生碰撞。皮卡司机与大货车车主发生争执,打伤货车车主后驾车离去。
交警到场后看到,闽A0093X大货车驾驶室左下角严重受损,司机左脸颊被打出血肿。随后,交警根据货车司机提供的信息,上网查询找到当晚逃逸的肇事车辆。皮卡车司机陈某对当晚发生的情况供认不讳。
原来,陈某在茶会小区某酒楼参加完酒席后,向表哥陈某某借来车辆送朋友回家,车辆开到小区交汇路口与大货车发生碰撞。陈某与货车司机发生摩擦,并打了对方,随后将车开到附近一仓库藏起来。
事后,陈某承认驾车之前喝了酒,至今还没有拿到驾照。警方对陈某依法处以20日行政拘留,并处4000元罚款。另外,涉及伤人的案件已移交至鼓山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警方介绍,车主陈某某看到陈某在酒席上喝了啤酒,还将车钥匙交给陈某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理应受罚。交警部门依法对陈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其驾驶执照,两年之内不能申请报考驾照。
警方称,目前正在进行严厉打击驾车逃逸行为,司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重伤1人以上逃逸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司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来源:福建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