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陈雪慧 通讯员 宋晋勇)上路前没有检查车辆的制动性能,以致上路后闯了大祸,司机小李驾驶的中型货车撞翻了一部小货车,撞坏了一部小轿车,还撞死两个行人。近日,司机小李被湖里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司机小李是河南人,凭着一本驾驶证,他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司机工作,在厦门某公司驾驶一部中型厢式货车,负责接货送货。2007年9月8日,小李接车的第4天。出车前,他没仔细检查车辆的制动性能就匆忙上路拉货。晚上10点左右,他驾驶货车从海沧装上货物后出发,经过海沧大桥、仙岳路高架桥,由西往东行驶至仙岳路铁路桥下路段时,看到前方有一辆小轿车离自己很近。小李马上踩了刹车,但车子没有因此慢下来,狠狠撞上了前面的一部小轿车,接着冲上人行道,撞倒了两个行人,紧接着又撞翻一部小货车。
法院认为,小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没有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